中江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一宗工业用地(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关于拍卖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一宗工业用地的公告
中江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8月28日10时至2018年8月29日10时(延时顺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一宗工业用地
德旌区开发区国用(2013)第0436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 20083平方米。
评估价:506.09万元,起拍价:430.1765万元,保证金:65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注意:该标的物为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地块的一宗工业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宗地内场平,所在区域内道路呈放射状,有沱江路等,邻近交通型主干道,道路维护保养状况较好,道路通达状况好。供电条件优,供水、供气条件一般,通讯条件较好。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62年8月21日。该宗土地有租赁,租赁时间2013年至2025年,租金每年10万,2018年租金已付。有抵押,抵押于中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中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江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7月28日起至2018年8月27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如需看样,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8年8月14日上午10时安排看样。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8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报名。
九、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拍卖结束前,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除现金以外的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客户备用金账户内;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竞得者的拍卖余款须在2018年9月8日前(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的联付通客户备用金账户内(款项交齐后,再通过联付通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即流拍)或者拍卖撤回暂缓中止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十一、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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