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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是金雁街道办原新源村九组村民。于2017年12月20日出租农用地给四川北新达亿投资有限公司直到如今,租地建商业用房,已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 3月31日18-19点左右,金雁街道办和村委领导召开8和9队社员大会,以租地改成征地和房屋一起搬迁同步进行,请问领导这样合法吗? 我家的主要农田都在那里,并且我有土地经营权证的同时,我没申请搬迁,也没申请征地,土地经营权有效期内没经过我本人同意,乡政府和村委说:有三分之二的社员同意就可以进行拆迁、征用我的口粮田,请问领导这样做合法吗? 要房子遥遥无期,总说以后会修,拆迁十几年了有些老人到死都没见到属于自已的安置房,大部分拆迁户居无定所,仅靠一个月360元的过渡费,尊敬的领导,敬请实地考查! 广汉市金雁街道新源村9队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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