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祁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祁自然告字[2023]01号)
经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人民政府批准,山西省晋中市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0(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大于或等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45
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三通
2023年06月18日09时00分
2023年06月28日17时00分
1、投资强度指标:亩均投资强度200万元以上。 2、亩均税收指标:亩均产值200万元以上、税收12万元以上。 3、容积率指标:(1)容积率:不小于1.0;(2)绿地率:不大于20%;(3)建筑密度:不小于30%;(4)建筑限高:地上45米,地下6米;(5)建筑面积:地上不小于15290.14平方米;(6)建筑间距要求: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间距应当满足消防、日照、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防洪、安全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注意与毗邻用地建筑满足相关避让要求;(7)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求简洁明快,布局密集规整、体现厚重大气的整体风格,打造高效、现代、复合的厂区风貌;(8)建筑性质:车间、厂房为主,辅助配套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9)停车泊位要求:厂区机动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3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办公区泊位按照不少于0.8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自行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6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注意配足大型运输车位;(10)规划开发期限二年。 4、能耗指标:产业类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加值能耗≤1.6667吨标煤/万元(等价值)。 5、环境指标:(1)单位工业增加值 COD 排放量(KG/万元)≤1;(2)氮氧化物排放量(KG/万立方米天然气)≤18.71;(3)单位工业增加值 SO2 排放量(KG/万元)≤1.78;(4)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KG/万元)≤0.26;(5)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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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三通
2023年06月18日09时00分
2023年06月28日17时00分
1、投资强度指标:亩均投资强度200万元以上。 2、亩均税收指标:亩均产值200万元以上、税收12万元以上。 3、容积率指标:(1)容积率:不小于1.0;(2)绿地率:不大于20%;(3)建筑密度:不小于30%;(4)建筑限高:地上45米,地下6米;(5)建筑面积:地上不小于7977.9平方米;(6)建筑间距要求: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间距应当满足消防、日照、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防洪、安全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注意与毗邻用地建筑满足相关避让要求;(7)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求简洁明快,布局密集规整、体现厚重大气的整体风格,打造高效、现代、复合的厂区风貌;(8)建筑性质:车间、厂房为主,辅助配套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9)规划开发期限二年。 4、能耗指标:产业类型:汽车制造业;增加值能耗≤0.1667吨标煤/万元(等价值)。 5、环境指标:(1)单位工业增加值 COD 排放量(KG/万元)≤1;(2)氮氧化物排放量(KG/万立方米天然气)≤18.71;(3)单位工业增加值 SO2 排放量(KG/万元)≤1.78;(4)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KG/万元)≤0.26;(5)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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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三通
2023年06月18日09时00分
2023年06月28日17时00分
1、投资强度指标:亩均投资强度200万元以上。 2、亩均税收指标:亩均产值200万元以上、税收12万元以上。 3、容积率指标:(1)容积率:不小于1.0;(2)绿地率:不大于20%;(3)建筑密度:不小于30%;(4)建筑限高:地上45米,地下6米;(5)建筑面积:地上不小于13482.81平方米;(6)建筑间距要求: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间距应当满足消防、日照、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防洪、安全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注意与毗邻用地建筑满足相关避让要求;(7)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求简洁明快,布局密集规整、体现厚重大气的整体风格,打造高效、现代、复合的厂区风貌;(8)建筑性质:车间、厂房为主,辅助配套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9)建筑退线米,并应满足《晋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10)停车泊位要求:厂区机动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3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办公区泊位按照不少于0.8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自行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6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注意配足大型运输车位;(11)规划开发期限二年。 4、能耗指标:产业类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加值能耗≤1.4286吨标煤/万元(等价值)。 5、环境指标:(1)单位工业增加值 COD 排放量(KG/万元)≤1;(2)氮氧化物排放量(KG/万立方米天然气)≤18.71;(3)单位工业增加值 SO2 排放量(KG/万元)≤1.78;(4)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KG/万元)≤0.26;(5)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6、工业用地中含防护绿地343.2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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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三通
2023年06月18日09时00分
2023年06月28日17时00分
1、投资强度指标:亩均投资强度200万元以上。 2、亩均税收指标:亩均产值200万元以上、税收12万元以上。 3、容积率指标:(1)容积率:不小于1.0;(2)绿地率:不大于20%;(3)建筑密度:不小于30%;(4)建筑限高:地上45米,地下6米;(5)建筑面积:地上不小于32446.54平方米;(6)建筑间距要求: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间距应当满足消防、日照、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防洪、安全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注意与毗邻用地建筑满足相关避让要求;(7)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求简洁明快,布局密集规整、体现厚重大气的整体风格,打造高效、现代、复合的厂区风貌;(8)建筑性质:车间、厂房为主,辅助配套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9)停车泊位要求:厂区机动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3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办公区泊位按照不少于0.8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自行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6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注意配足大型运输车位;(10)规划开发期限二年。 4、能耗指标:产业类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加值能耗≤1.6667吨标煤/万元(等价值)。 5、环境指标:(1)单位工业增加值 COD 排放量(KG/万元)≤1;(2)氮氧化物排放量(KG/万立方米天然气)≤18.71;(3)单位工业增加值 SO2 排放量(KG/万元)≤1.78;(4)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KG/万元)≤0.26;(5)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6、工业用地中含道路用地1085.5平方米。
大于或等于0并且小于或等于45
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三通
2023年06月18日09时00分
2023年06月28日17时00分
1、投资强度指标:亩均投资强度200万元以上。 2、亩均税收指标:亩均产值200万元以上、税收12万元以上。 3、容积率指标:(1)容积率:不小于1.0;(2)绿地率:不大于20%;(3)建筑密度:不小于30%;(4)建筑限高:地上45米,地下6米;(5)建筑面积:地上不小于32734.69平方米;(6)建筑间距要求: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间距应当满足消防、日照、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防洪、安全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注意与毗邻用地建筑满足相关避让要求;(7)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求简洁明快,布局密集规整、体现厚重大气的整体风格,打造高效、现代、复合的厂区风貌;(8)建筑性质:车间、厂房为主,辅助配套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9)停车泊位要求:厂区机动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3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办公区泊位按照不少于0.8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自行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6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注意配足大型运输车位;(10)规划开发期限二年。 4、能耗指标:产业类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加值能耗≤1.6667吨标煤/万元(等价值)。 5、环境指标:(1)单位工业增加值 COD 排放量(KG/万元)≤1;(2)氮氧化物排放量(KG/万立方米天然气)≤18.71;(3)单位工业增加值 SO2 排放量(KG/万元)≤1.78;(4)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KG/万元)≤0.26;(5)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6、工业用地中含道路用地797.3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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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一平 基础设施:三通
2023年06月18日09时00分
2023年06月28日17时00分
1、投资强度指标:亩均投资强度200万元以上。 2、亩均税收指标:亩均产值200万元以上、税收12万元以上。 3、容积率指标:(1)容积率:不小于1.0;(2)绿地率:不大于20%;(3)建筑密度:不小于30%;(4)建筑限高:地上45米,地下6米;(5)建筑面积:地上不小于18880.55平方米;(6)建筑间距要求: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间距应当满足消防、日照、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防洪、安全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注意与毗邻用地建筑满足相关避让要求;(7)建筑要求:建筑设计要求简洁明快,布局密集规整、体现厚重大气的整体风格,打造高效、现代、复合的厂区风貌;(8)建筑性质:车间、厂房为主,辅助配套用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9)停车泊位要求:厂区机动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3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办公区泊位按照不少于0.8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自行车泊位按照不少于0.6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套,注意配足大型运输车位;(10)规划开发期限二年。 4、能耗指标:产业类型: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加值能耗≤1.6667吨标煤/万元(等价值)。 5、环境指标:(1)单位工业增加值 COD 排放量(KG/万元)≤1;(2)氮氧化物排放量(KG/万立方米天然气)≤18.71;(3)单位工业增加值 SO2 排放量(KG/万元)≤1.78;(4)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量(KG/万元)≤0.26;(5)危险废物处理率达到100%;(6)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6、工业用地中含道路用地884.1平方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 到 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领取)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 到 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6月26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四)其他建设要求,按祁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规划设计条件条件实施。
(五)本宗地的挂牌成交价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登记费用。
(六)2023-03、2023-04、2023-06、2023-12、2023-13和2023-15等六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六宗“标准地”实行双合同+承诺管理,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签订《“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并自愿签署《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七)祁县自然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蕞终解释权。
联系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丹枫城区管理委员会丹枫东街昌源大厦祁县政府采购中心702室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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