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凯州新城电子信息产业园(凯州新城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一标段))招商(德阳凯州新城电子信息产业园(凯州新城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一标段))招商招标)
德阳凯州新城电子信息产业园(凯州新城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一标段))招商(德阳凯州新城电子信息产业园(凯州新城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一标段))招商招标)
德阳凯州新城电子信息产业园(凯州新城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一标段))招商(德阳凯州新城电子信息产业园(凯州新城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一标段))招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德阳凯州新城电子信息产业园(凯州新城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一标段))招商(德阳凯州新城电子信息产业园(凯州新城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二期标准厂房(一标段))招商招标)
德阳市凯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德阳市凯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
20200918 - 09:3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德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遂宁创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四川绿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德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德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德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遂宁创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遂宁创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遂宁创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四川绿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绿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四川绿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因系统原因中标候选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员无法公示完整,最终以附件扫描件中信息为准。
单位:德阳市凯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德阳市凯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四川瑞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绵阳市知典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四川君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部门: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业主管部门:中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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