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孝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十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层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十一)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14时00分
项目名称:基层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十一)采购项目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2、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时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3、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提供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商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 477 号希望城 A 栋 701 号
开标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庐山北路 477 号希望城 A 栋 701 号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服务电线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德阳市旌阳区财政局。联系电线、本项目名称为德阳市旌阳区孝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十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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