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盛镇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止耕地撂荒,提高耕地利用率,全面完成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任务,确保“良田粮用”“应种尽种”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将《新盛镇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对遏制耕地撂荒的决策部署,按照《罗江区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德市罗农发〔2022〕58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严守耕地红线,防止耕地“非农化”“非耕地化”“非粮化”现象,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全面开展撂荒地摸排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整村推进的思路,将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落实到户,落实到具体地块。坚决杜绝新增撂荒地,力争2022年秋播前全面完成撂荒地整治工作。
(一)宣传动员(7月18日—7月23日)。各村要细化工作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通过村广播、手机微信群、打电话等多种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为治理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村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农田、果园,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二)调查摸底(7月24日—8月31日)。各村明确人员专人负责,深入田间地块,调查耕地撂荒原因,摸清耕地撂荒情况,分组逐地块登记造册,分类制定落实复耕复种措施,建立撂荒地复耕复种台账,一户一档建立撂荒地现状图片。2022年8月31日前,各村完成耕地撂荒情况摸排,制定复耕复种措施,明确治理时限。《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村农户撂荒承包耕地复耕台账》报镇乡村振兴办。
(三)集中治理(8月15日—10月31日)。各村根据摸底工作台账,结合治理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以治理撂荒农田、土地为重点,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1、农户自行复耕。承包农户自行复耕复种撂荒耕地。
2、亲朋邻里助复耕。复耕对象主要是家庭无劳力,或举家外出务工等原因撂荒,通过村干部组织协调,亲朋邻里代耕代种治理撂荒耕地。
3、经营主体代复耕。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集中统一治理撂荒耕地。
4、集体经济组织代复耕。针对生产条件差、村民无法复耕,无经营主体流转,无征地批文的撂荒耕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治理撂荒耕地。
(四)自查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各村对照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组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逐户建立复耕复垦后现状图片,确保撂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
(五)考核及验收(11月16日—11月30日)。组成由镇农业、自然资源相关人员组成的考核验收组,根据作物种收季节采取阶段性验收。11月30日前,开展农田、地块撂荒地复耕复种阶段性验收。
(一)有序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在摸清底数,准确把握情况的基础上,分类推进撂荒地利用,对地势平整坡度较小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季节性撂荒地,应种植单季果蔬养地作物,确保至少有一季种植粮油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二)严格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一是对撂荒的承包地,一律停发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直到复耕为止。按程序认定撂荒年限,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引导农户立即复耕;对撂荒2年以上的,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村集体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并与土地承包户签订收回土地合同,村集体可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三)强化政策治理力度。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支持村组按法定程序合理流转不履行撂荒耕地治理义务的耕地承包人对该地块的经营权。利用涉农项目、实物补贴和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规模化经营,参与撂荒耕地治理,恢复种植粮食。对通过治理撂荒耕地,规模化经营种植粮食的,优先安排水利、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帮助改善生产条件。为村组和撂荒耕地参与人提供司法支持,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完善撂荒耕地治理过程中相关法律文书,保护治理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户撂荒耕地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户撂荒耕地治理工作。镇纪委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村实时监督,建立健全指导督促工作机制,严格督查各村土地撂荒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书记主任作为农户撂荒耕地治理头部责任人,将撂荒土地专项治理作为耕地“非粮化”治理、保障粮食安全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治理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在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附件:1.新盛镇镇农户撂荒耕地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新盛镇镇农户撂荒耕地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谭永建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杨利娟 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任
办公室下设于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由杨利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撂荒地整治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具体负责各自领域内相关事务。
德阳市罗江区新盛镇村农户撂荒承包耕地复耕台账
主办: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德阳市罗江区电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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