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清平镇棋盘村)
发布时间:2021-12-24关 键 词:绵竹市 人民政府 征收 清平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清平镇棋盘村2、3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批准文号:川府土〔2019〕691号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清平镇棋盘村2组,共计征收土地面积0.598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5985公顷。
清平镇棋盘村3组,共计征收土地面积0.48公顷,其中园地0.48公顷。
征地具体位置、范围和界限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按《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竹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竹府发〔2019〕8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在镇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竹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竹府发〔2019〕8号)据实补偿。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六、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德阳市人民政府区县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查询网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9〕691号),查询网址:。
七、征收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8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9〕691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主管单位: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主办单位: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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