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罗江法院:工人工资被拖欠千方百计助讨薪
近日,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不懈努力,成功将一批职工工资执行到位,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邹某、陈某、梁某等申请执行人原系罗江某医疗器械公司的员工,因该公司经营不善,无力承担员工工资。后申请执行人通过劳动仲裁对拖欠的工资进行了仲裁,经德阳市罗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罗江某医疗器械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共计88432.05元。
由于罗江某医疗器械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生效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涉及到员工工资,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罗江法院执行局在立案受理该系列执行案件后,按照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原则”,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对罗江某医疗器械公司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然而查询结果却令人揪心,该公司目前已经暂停营业,除了一宗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和一幢厂房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八万余元的案件执行标的对推动该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和厂房进行快速处置又不太现实。案件执行进入到非常尴尬的困境,看着公司有资产,却又暂时无法进行处置的情况。考虑到案涉工资关系申请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是一家人的头等大事。为了保障工人工资早日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再次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多方调查,蕞终发现被执行人对第三人还有一笔应收款,但该笔款项由于尚未到给付时间,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条件。案件再次进入执行困境,执行法官并未放弃,经过多方协调,几次与第三人进行面谈,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反复做其思想工作,蕞终第三人同意自愿提前支付该笔应收款的部分款项,将案涉几名员工的工资付清,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涉民生案件,特别是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扶养费等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案件,罗江法院一直以来都高度关注、常抓不懈,尤其在新冠疫情持续对社会经济产生影响的当下,罗江法院严格按照“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原则进行办理。下一步,罗江法院将继续站在保障民生头部线,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依法公正维护群众胜诉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供稿:罗江法院 邹刚 邬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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