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德阳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绵竹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紫岩街道蒲柳村)

  发布时间:2020-07-09关 键 词:绵竹市 人民政府 征收 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7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8〕682号)批准,同意征收绵竹市紫岩街道(原齐天镇)蒲柳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批准文号:川府土〔2018〕682号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紫岩街道蒲柳村13组(原齐天镇),征收土地面积0.4390公顷,其中耕地0.1294公顷,其他农用地0.3096公顷。

  紫岩街道蒲柳村(原齐天镇)集体,征收土地面积0.4122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4122公顷。

  紫岩街道(原齐天镇)集体,征收土地面积0.0509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0509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已于2017年底按相关政策办理了社会保障安置。

  四、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紫岩街道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在镇(街道)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德阳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12〕123号)、《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竹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竹府发〔2019〕8号)据实补偿。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修、抢建的建(构)筑物,一律不予登记补偿。

  六、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告,同时在德阳市人民政府区县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查询网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7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8﹞682号),查询网址:。

  七、征收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利人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绵竹市2017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8﹞682号)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主管单位: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政府主办单位: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0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