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未命名 > 正文内容

永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5年第2号)

  2025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征收了集体土地138.1613公顷(自然资函〔2025〕48号)。现将经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

  拟征收土地位于小陶镇牛益村,四至范围详见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被征收村、土地面积及土地用途

  拟征收小陶镇牛益村水田9.532公顷、旱地0.7546公顷、园地0.2747公顷、林地125.0603公顷、草地0.0404公顷、其他农用地2.034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649公顷。土地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工建筑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单位为小陶镇人民政府,本公告发布后征地实施单位根据征地调查确认成果支付征地补偿费,并收集征地涉及的土地权属证件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权属注销登记。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如对土地征收批复有异议的,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自然资源部提出行政复议,逾期不申请复议的,视为放弃。

  自项目征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抢栽、抢种、抢建的各类青苗、地上附着物和房屋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网站标识码:3504810011

  闽ICP备11008956号-1

  主办:永安市人民政府承办: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蕞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0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