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成功探索“三书模式”农村闲置房屋转让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越发升温的背景下,2021蕞新版《土地管理法》于9月1日施行,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何既规范安全地盘活闲置资源资产,又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大家对此有着迫切需求。
成都农交所德阳所联合律师、公证处,继闲置农房使用权流转“三书模式”之后,探索制订出台了闲置农房转让规范文本。交易前,农交所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均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双方交易情况、人员身份,通过村、镇审核,均符合转让条件及资格。据悉受让方原房屋地处地质灾害点,为排除隐患,已被相关部门拆除,后因建设用地的紧缺,一直未申请到合适的建房地点。恰好作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套闲置农房,通过与房主沟通协商,房主愿意退出宅基地资格权,将闲置农房转让给买方。
12月8日,在确认双方均符合交易条件的情况下,组织转让双方进行签约。签约仪式上,“三书”团队对转让双方进行详细的政策宣读,在确保双方都了解相关政策的情况下,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起草农村闲置房屋转让协议,并全程进行视频取证。
签约双方对交易的整个过程以及“三书”团队严谨、专业的服务都给予了高度的认可。交易双方纷纷表示,这个交易方式规范、严谨,放心,双方的权益都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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