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白果林小区文化路1号综合楼临街商业用房地产(第二次拍卖)
成都市金牛区白果林小区文化路1号综合楼临街商业用房地产 (第二次拍卖)
受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4年 3月20 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室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司拍卖。
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白果林小区文化路1号综合楼临街正大门左侧头部层商业用房地产,实地查看为文化路1号综合楼1楼通道西侧(含文化路1号附1号、1号附2号“东盛堂大药房”及相邻的“灯城盐母香土鸡”两部分)359.86平方米使用权(大产权证号:市房产字第0065675号)进行拍卖。拍卖参考价为:826万。
二、竞买申请:凡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并交纳竞买保证金100万到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凭交款收据到本公司报名,详细资料备索,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见《竞买协议》。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址:2014年3月3日至2014年3月19日止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四、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17日16时(节假日除外)。 本场拍卖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室和四川省拍卖行业网络拍卖信息系统,现场拍卖和网络拍卖同步进行。
五、竞买保证金转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下列账户上:(转入款项时请注明:转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
单位名称:德阳市财政局(非税资金)
开户行:农行德阳市旌阳支行天山路分理处
六、特别提示:请标的所涉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确认,并办理报名手续参加竞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利。
1、标的物整体拍卖,以现状为准,公告面积蕞终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以办证面积改变而改变;
2、标的物土地属划拨批复性质,为综合用地,暂无法办证,买受人将来须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证照手续并承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税、费等一切费用;
3、标的物拍卖成交且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全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确认,标的物由买受人与被执行人、承租人自行协商交付,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负责清场;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述法院指定账户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重新拍卖,由此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蕞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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