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剑南街道板桥集镇社区闲置场地使用权流转项目挂牌公告
绵竹市剑南街道板桥集镇社区闲置场地
绵竹市剑南街道板桥集镇社区受本社区六组集体委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要求,拟将六组原科普示范基地使用权委托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公开流转。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根据板桥集镇社区六组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制定本方案,具体流转方案如下:
项目位于绵竹市剑南街道板桥集镇社区六组,占地总面积33亩,其中含有建设用地6亩。场内基础设施完善,有良好的供排水系统,交易便利,距绵竹城区二环路两分钟车程,距成绵复线分钟车程。该项目所有权属绵竹市剑南街道板桥集镇社区六组,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二)流转价格:根据绵竹市剑南街道板桥集镇社区六组居民代表大会决议,该项目流转底价为:500元/年/亩。
(三)同等条件下,板桥集镇社区六组居民、板桥集镇社区辖区内企业享有租赁优先权。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年缴纳一次,头部年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纳,以后每年提前10日缴纳下一个年度的租金。
(五)流转期限:蕞长不超过2028年8月31日止,以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日期为准。合同到期后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1.标的物使用条件:土地使用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性质使用,符合绵竹市剑南街道乡村建设规划,不得占用宗地范围外的土地。承租方不得将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不得用于国家禁止准入行业企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规定为标准)、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企业(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本)》规定为标准)建设及其他非法用途。若因国家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该宗土地,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做好搬迁。
2.合同履行期内转租的条件:原则上不得转租。确需转租的,须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3.新建附着物归属: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新建的房屋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属于剑南街道板桥集镇社区六组集体所有。
4.其它未尽事宜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以要求方能办理报名手续:
1.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需按照绵竹市剑南街道板桥集镇社区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
3.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按期如数支付应缴纳的水电气及其他各种费用。
4.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必须做到安全经营,加强安全管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安全和意外事故造成自身工作人员及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国家征用或上级主管部门强行停止本次租赁行为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都农交所德阳所根据公告发布期满征集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情况,选择交易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交易双方在成都农交所德阳所的组织下进行协议成交;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由成都农交所德阳所组织现场竞价交易,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应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缴纳保证金,具体数额为:报名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整(贰仟元人民币整)。挂牌截止日(2020年10月19日)16: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未按期或足额缴纳,将视为不具备意向承租方资格。竞买结束后由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原路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账户名称: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受让成功后,由承租方向绵竹市剑南街道板桥集镇社区银行账户缴纳。合同终止后,由绵竹市剑南街道板桥集镇社区按原路径无息返还。
出租方于《土地流转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物。
(二)报名地点:成都农交所德阳所绵竹交易中心(绵竹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四楼)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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