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马井镇同心村烘干房出租项目公告
成都农交所德阳所什邡服务中心受什邡市马井镇同心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拟将什邡市马井镇同心村烘干房项目通过我平台对外公开出租,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什邡市马井镇同心村烘干房出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成农交德资挂(2020)SF-051号
什邡市马井镇同心村烘干房项目位于什邡市马井镇同心村,项目总面积约10亩,其中:雷沃21吨烘干机3台,仓库及管理用房约1000平方米等,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受让方具有优先续租权。
(二)标的物用途:承租方对该烘干房项目依法使用,意向受让方竞得该宗标的后,不得用于其它非法用途。
(三)标的物交付:本次处置标的按现状处置,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前往标的地进行现场勘查,一旦作出受让决定即表明意向受让方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受让人应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本所提供的标的相关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提供保证。
(二)流转期限:5年,以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日期为准。
(一)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挂牌价成交;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方。
时间:2021年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农交所德阳所什邡服务中心(什邡市亭江东路258号什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地点:成都农交所德阳所什邡服务中心(什邡市亭江东路258号什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1.意向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如意向受让方是国有企业的,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同意和授权的批准文件。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3.其它根据项目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
☑报项目本项目报名保证金:10000.00元(壹万元整);意向受让方须在2021年1月11日15:00前缴纳至本项目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保证金管理按照《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①意向受让方须按挂牌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将报名保证金转入指定帐户(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凭转帐凭证和身份证明到本所办理报名手续。
②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成功后,不冲抵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③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我所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并取消受让方资格。
④保证金待交易双方无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原帐户全额无息退还。
成交当日,受让方按成交价款的1%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报名参加本次转让活动的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同意本公告规定的各项条款和要求,交纳报名(竞价)保证金并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1.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受让成功后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人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物的;
9.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受让方交清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挂牌申请人(转让方)向受让人现场移交并签定《移交协议》。
受让成功后,本所向受让方出具交易服务费发票,委托人向受让方出具成交价款收据,若受让方需开具发票,由受让方自行到税务部门办理,所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注意:本公告项目信息由挂牌方提供,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并确认本项目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中国·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本网站内容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2栋B座 电线 传线
版权声明:本文由德阳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